澳大利亚政治制度
澳洲于1901年脱离英国,独立成为澳洲联邦,其政治制度效法西方,尤其仿效英国的模式。澳洲宪法于1901年1月1日联邦政府成立时施行。宪法规定,联邦政府实行行政、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。
澳洲联邦议会分两院:众议院(下院)和参议院(上院)。在众议院中,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既是政府,又组成包括总理在内的内阁,三年一任。但总理仅是境内的行政首脑。澳洲作为英联邦国家,目前,仍尊奉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。
澳洲联邦分为六个州和两个领地。六个州是:新南威尔士州、维多利亚、昆士兰州、南澳洲州、西澳洲州、塔斯马尼亚州。两个领地是:以首都堪培拉为中心的地区称为首都领地(简称
ACT);另一个是人口稀少的北领地。
州和领地政府为二级政府,州下面还有三级政府。三级政府是各市、城镇、郡县的地方议会和政府机构,由州政府赋予各种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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